店铺强拆,应该找谁赔偿
发布时间:
2022-04-15

张先生在2017年的3月10日与北京某商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书,双方在合同里面约定:商场负责提供营业场地和统一的管理监督,张先生负责提供商品以及租赁专柜的必要的装饰装修,张先生负责租赁经营。在签订完合同后张先生经营服装项目,并且在租赁专柜合同签订时缴纳6个月的额租金共计78000元,在下次租金到期前30天需缴纳下次租金,若到了租金到期时,张先生不缴纳租金的,商场有权从张先生的货款中直接扣除租金,并可以采取扣留商品等措施。若商场有什么变动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张先生。在张先生经营了5个多月后,商场发出通知,商场停业修整,并且商场未经张先生同意拆除了某品牌的男装柜台。同时店铺内的商品以及杂物打包在商场的仓库内,打包时并未做清点。在张先生找到商场工作人员理论时,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因此张先生一次无意间的网络搜索,找到浩云律所,打了我们的法律咨询咨询电话,经过提前预约在2017年的9月10见到了律所的经济案律师罗律师。

经济案律师罗律师对于张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认真的阅读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现里面对于张先生有利的条款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对于我方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对方违约以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基本上就是没有提及到。但是在面对大量霸王条款的同时,我方如何主张权利呢,除了看合同法的规定外,就要看证据,罗律师听了张先生对于整件事情的描述后,抓住了其中的细节进行详细的询问比如,什么时间对方进行的营业停止通知,什么时间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对方进行强拆前有没有告知,强拆有没有视频证据监控,店里的东西价值以及之后租金的问题等等,均进行了多次的询问,罗律师说:只有对案件的情况非常了解,才有可能从中找到证据的关键点,从而在案件的诉讼中占据主动地位。张先生对于罗律师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案件的把握非常认可,在和张先生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后,张先生把自己的案件材料交给罗律师,委托罗律师处理自己的案件。

店铺强拆,应该找谁赔偿

罗律师接手案件后,即刻开展了工作,首先在梳理完案件后,罗律师做了立案的准备工作,首先把案件在接到案件后的第一周就把案件在西城区法院立上案了,其次指导张先生取证,对于所需要的强拆的视频资料,由于张先生在店里安装了监控,因此所需要的视频资料是可以拿到的;还有就是之前的商场的通知,由于对方没有通知到张先生,因此举证责任在对方,但是我方也有相应的证人就是其他店铺的店主对于之前商场没收到通知的证人证词。因此罗律师在指导张先生对于证人证言的取证。还有就是张先生与对方的沟通的现场视频以及录音内容,由于有的证据不完整因此需要评估之后在决定我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在证据整理好后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损失的统计这一块,也是本案中工作量比较大的一块,但是罗律师通过几天的时间把损失的证据整理成材料,在开庭前吧所有需要的工作均进行了多次的核验。

本案由于立案进行的比较及时,因此在后续的开庭时间也是安排的很快,案件在2017年的11月20日安排了庭审,在我方的充足准备下,案件结果是解除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并赔偿张先生的装修损失以及财产损失10万2千元,以及退还剩下的租金15000元。开庭的日子张先生并未出庭,在电话得知胜诉的结果后,张先生在电话里表露出喜悦心情以及对于罗律师的多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