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律师调查令,四百万元借款顺利执行!
发布时间:
2022-04-21

2016年5月,保定市某公司因为经营需要,向朱某和刘某分别借了贰佰万元和贰佰贰拾万元作为周转资金,某公司和两位债权人都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在此期间,某公司一直按时支付利息,并且经营良好,资金运转顺利。但是到了2018年2月,距离还款还有3个月的时候,某公司突然遭遇经营不善,投资失败等问题,导致负债累累,名下的房产和汽车等大额资产都被抵押出去,甚至变卖还债。朱某和刘某见势不好,等到借款期限届满后,立马向某公司催讨本金,但是某公司只说延期还款,却不承诺具体还款期限。在协商几次后,朱某和刘某意识到再不采取法律措施将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二人联系到浩云律所,找到债务债权律师咨询欠钱不还怎么办。

赵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建议二者立即去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先行固定住公司现有的资产,以防财产转移或者缩水。但很遗憾,等到赵律师申请财产保全时,某公司所剩资产远远不足以负担债务。本案因为事实清楚,关系明确,赵律师收集准备的证据链比较完善,在开了一次庭后就下了判决。2019年2月法院判决支持大河公司向朱某和刘某支付欠款420万元。取得判决只是初步胜利,保证判决顺利执行是最终目的。

巧用律师调查令,四百万元借款顺利执行!

在赵律师的多方查证下,发现某公司曾享有保定市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于2017年被征收,但征收部门一直没有支付某公司征地补偿款,该征地补偿款恰好是五百万元,足以支付判决金额。赵律师遂向保定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该部门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要求该部门将应发放给某公司的征地补偿款500万元提取到法院账户,但是该部门以某公司在该部门没有征地补偿款为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2019年4月,赵律师向保定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了行政部门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审批、发放手续,显示某公司应得的征地补偿款并未领取。依据此,该部门负有法律上的协助义务,赵律师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扣划该部门在银行的款项,并拟对该部门予以处罚。2019年5月,该部门慑于法律的威力,主动将某公司应得的征地补偿款500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