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688058)专题
发布时间:
2022-05-18

维权条件:

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且在2021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案情背景: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2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年4月15号,宝兰德发布《2021 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 54.50%;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减少 71.24%。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及快报修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如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实施了相应的交易行为,即在诱多型虚假陈述中买入了相关证券,或者在诱空型虚假陈述中卖出了相关证券,因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委托流程:

1、添加周律师微信(微信号:13522298862);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委托手续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律师费用:

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联系我们:

周律师 电话/微信:1352229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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