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向人民法院索赔工程款的分类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7-2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建设单位可以收回。承包人向人民法院索赔工程款的,起诉期限为三年,自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一.工程款追偿期有多长?


  1.承包人向人民法院索赔工程款的,起诉期限为3年,自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但是,人民法院不得保护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权利。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期。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未得到承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损害。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代理人批准时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


  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工程款的分类是什么?


  (一)预付款,是指发包人在开工前应向承包人预付合同工程施工准备金。施工准备包括材料的采购.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是指发包人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竣工情况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业主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格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根据图像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分期支付;第三,按阶段和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是指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从竣工结算价中扣除保修金和已付金额。竣工结算付款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承包人向人民法院索赔工程款的,起诉期限为三年,自知道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之日起计算。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可以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