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的付款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
2022-07-22

  工程施工应当签订工程合同,部分施工单位在购买施工材料时,应当签订销售合同,向人民法院主张施工合同付款的期限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开始计算。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付款期限是多久?


  1、向人民法院索赔建设工程合同的付款期限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计算。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建设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我国主要采用以下工程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实行预支、月末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竣工工程,在年底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者单个项目全部建设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每月中期提前支付工程价款,竣工后结算一次。


  (3)分段结算


  也就是说,当年不能完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不同阶段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也就是说,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也就是说,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验收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位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格,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为了尽快获得工程价格,施工单位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组织实施能力,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人(甲方)开工前拨付给承包人(乙方)的预付款金额、预付款时间、开工后扣除备料款的起点、逐次扣除的比例、手续和方法。


  以上知识是对有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向人民法院主张建设工程合同付款的期限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