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散伙固定资产不卖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8-15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或者成立企业在分配合伙企业时,需要分配所有财产。这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违反。那么,如果合伙企业不出售固定资产呢?


  一、合伙企业散伙固定资产不卖怎么办?


  只要协商一致,合伙散伙固定资产不出售,设备评估后可以现金补偿,也可以平分所有固定资产。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由清算人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一半以上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多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项: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完成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二、个人合伙解散条件是什么?


  (1)个人合伙协议可以同意在某种情况下终止的权利。合同约定的,双方可以依照合同终止。


  (2)民法典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3)合伙方就解除协议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合伙协议。


  以上是答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协商一致,合伙散伙固定资产不出售,设备评估后可以现金补偿,也可以平分所有固定资产。如需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咨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