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辖航空运输与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
2022-08-16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运输起点起诉.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何管辖航空运输与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一、如何管辖航空运输与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1.因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运输起发地起诉.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点提起的诉讼.碰撞船先到达地点.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加害船舶。


  二、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特点来看,航空快递运输合同有以下几点:


  首先,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目标是使用民用航空器运输快递,因此航空快递运输合同本质上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是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其义务相应,体现了其双重服务。同时,发件人需要为其获得的运输服务支付报酬,这性。


  第三,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包含大量具有标准合同性质的格式条款。一方面,航空快递运输合同的条款基本上是由快递企业提前制定的.另一方面,国家应该审查这些条款,不仅要保护航空运输企业作为承运人的利益,还要保护托运人的利益,这反映了国家对航空运输合同的监督.控制。


  第四,航空快递运输合同中的收件人往往是发件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此时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第五,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第六,航空快递运输合同具有体现国际惯例的特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运输起点起诉.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