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谁负责?
发布时间:
2022-08-17

  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负责。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下面由您详细解答。


  一、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1、施工单位应承担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人应当对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的,总承包人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人应当对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的,总承包人应当对建设工程或者采购设备的质量负责。


  二、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


  1、道路建设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人不能证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2、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掘.施工人不能证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检查窨井等地下设施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