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劳动仲裁期是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
2023-04-26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由多种保险组成。如果是养老保险,.医疗险.失业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如果员工有孩子,相关费用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那么生育保险的劳动仲裁期是多长时间呢?


  一、生育保险劳动仲裁期多长?


  因生育保险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期限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暂停。仲裁期限自暂停期限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自然分娩7个月以上(含7个月)或早产不足7个月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流产不到7个月.引产者享受一个半月的生育津贴;怀孕三个月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工资为基础。


  2.符合国家规定的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本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费由单位发放。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和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结算范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因此,生育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