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人)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协议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也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建设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建筑企业的工程利润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建筑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材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提出高索赔.最终导致建设单位倒亏的案例屡见不鲜。
在不断承担新的施工任务的同时,迫切需要施工企业作为承包商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1.主要了解发包方的两个方面:
①主体资质,即施工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例子:建设用地是否获得批准?
是否包括在投资计划中?
规划.是否批准了设计?
是否进行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是资金问题。
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商的主要了解是:
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二级公司与工程部承包人不能签订合同。
以上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仔细分析判断。
3.确定实际开工日期
①如果承包商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则应确定实际开工日期。
承包商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商发出的通知.记录工程监理.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虽然承包人没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如果有开工报告,则应确定开工报告中记录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如果承包人没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也没有开工报告,则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4.确定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验收报告时间,非竣工验收记录日期,因为竣工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提交);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延迟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让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