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多少年?如何确定专业技术属于商业秘密?
发布时间:
2022-10-12

  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多少年?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人民商业秘密权利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行为,取得、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所有人和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损失认定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证据识别


  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密。


  这种证据困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权利人的不合作。权利人往往不愿提供其商业秘密作为证据,更不愿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信息进行鉴定,导致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证据存在问题。


  ⑵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鉴定。


  具备鉴定条件的,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对相关技术信息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时,往往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知之甚少。如何确定专业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尤为重要。由于专业人员对国内外专业技术的最新情况有了更好的了解,因此通过对数据的检索和比较分析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法官。根据案件的鉴定结论,必须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决定是否接受。


  (二)损失的计算


  中国刑法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如何认定?“重大损失”,什么是“重大损失”它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造成重大损失”它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条件。在刑事诉讼中,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刑法不正确“重大损失”其含义明确界定和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重大损失”大致有以下下:


  ⑴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无法弥补。在刑事审判中,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损失应指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权利人不可避免损失的实际利益。此外,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仅应以数额为标准,还应以研发成本、利用周期、成熟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商业声誉等


  ⑵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这种损失的计算是基于侵权人不再向他人披露。将商业秘密出售给他人的,以其出售收入和买受人使用后的利润为损失;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利润为损失金额。在计算侵权人获得的利润时,不能简单地以销售额为利润金额,也不能以产品总价乘以平均利润率为利润金额。一般来说,以销售额乘以平均利润率为利润金额更为合适。


  ⑶合理使用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证的合理使用费为损失。


  这是一种以正常许可费用推定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但并不意味着侵权人已经获得了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权。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简单地将商业秘密的价值等同于损失。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有很大的不同。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时,不排除合法权利人的使用。此外,在大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在实施盗窃等非法行为并获得商业秘密后不久就被发现并制止,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小于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


  对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当然,在实践中,我们仍然需要区分犯罪和非犯罪,而不是只要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只有结合本犯罪的备案标准,才能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