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财产价值不足支付债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11-21

  质押财产价值不足以支付债权的,由债务人清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质押财产折价的。.卖出后,价款超过债权金额的,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质押财产价值不足支付债权怎么办?


  一.质押财产价值不足支付债权怎么办?


  1.质押财产价值不足以支付债权的,由债务人清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质押财产折价的。.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金额的,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质押财产或者拍卖.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质押财产能否转让?


  1.经质押人同意,质押物可以再次出质债权人自己的债权,但支票.提单.债券.票据不能转质,即票据等标的物转质无效。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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