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审查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2023-03-26

  企业从繁荣走向破产有时不需要很长时间。此时,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尽量减少损失。人民法院将在破产受理前进行破产审查。什么是破产受理审查?


  破产受理审查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1.正式审查。正式审查的目的是确定破产申请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申请形式。其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人是否具有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破产法第七条规定的债权人、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


  (2)债务人是否为依法适用企业破产程序的主体,即是否为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法人或者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3)受案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应根据破产法第三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确定;


  (4)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破产法》第八条的要求,即申请内容完整,相关证据齐全,法律文件齐全。在正式审查中,如果发现可以纠正的正式缺陷,法院可以责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更正。


  2.实质性审查。实质性审查的目的是确定破产申请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的实质性条件,即债务人是否有破产原因。破产的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这一事实的确定通常需要一个调查和证明的过程,只有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才能进行。因此,破产案件受理阶段的实质性审查是对表面事实的审查,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债务人是否有破产法第二条或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


  受理破产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实行表面事实审查制度,有利于及时启动破产程序,保护债务人的财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企业的及时挽救。当然,在实践中,不排除案件受理时的表面事实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也不排除案件受理后因情况变化而消除原有破产原因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适用于驳回破产申请并结束破产案件。


  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您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将有专业法律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