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2-16

  一、清算组成员是如何组成的


  公司解散清算不同于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在这两种情况下,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是不同的。


  清算过程中,清算组人员主要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强制清算程序主要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生成: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


  上述第(二)、(三)项目中的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应当是已选入相应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主体。


  二、清算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履行义务,在履行清算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应尽职尽责:


  1、清算组成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布义务。否则,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清算组成员应当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清算方案必须报股东大会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未经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公司自行清算的,有限公司股东必须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设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未在上述期限内设立清算组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损失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债权人损害赔偿责任。


  4、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忽视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丢失,无法清算。清算组成员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清算程序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对于一些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债权人多、单笔债务目标大的公司,要注意清算程序的合法性,既能保证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又能避免清算过程中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