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2-23

  如果离婚当事人、离婚当事人和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和金额没有争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同意分担。如果双方没有协议,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一般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是什么?

  一、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1、离婚当事人、离婚当事人和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和金额没有争议的,可以在离婚当事人之间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就共同债务分担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也可以在离婚调解中确认协议债务分担。

  2、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一般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3、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协议不成,法院将作出判决;

  4、如无共同财产,协议不成,仍由法院作出判决;

  5、如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承担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为了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从事商业活动的债务。

  一般而言,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债务。

  2、借钱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需要。

  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一方在婚前欠下的债务,也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一种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达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负债。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负债,可以证明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