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时,谁有优先追偿权?
发布时间:
2023-03-31

  企业破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其中破产清算是必不可少的步骤。破产清算在企业财产的分配和处理上有一定的顺序。这引出了优先受益权的概念。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时,谁有优先追偿权?

  破产程序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设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构和专家组成;

  2、破产公司由清算组接管。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清理、评估、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应当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在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先支付清算费用;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清算组将清算分配工作情况报告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偿还的债权,不进行偿还。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企业法人依法停止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优先顺序。

  1、破产企业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缴纳的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清偿顺序逐笔分配,在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前,不分配后一顺序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谁有优先受益权

  1、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有优先清偿权,但投资者只有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2、企业发生清算时,首先支付工资和税金,以及其他债务。如果有剩余的话,由企业所有者分配。也就是说,作为企业投资者,以其投资为限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在资金不是低债务的情况下进入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

  综上可见,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投资者只能分配剩下的财产。此外,企业投资者不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如果仍然有问题,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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