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写书面说明不要担保人还款,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
2023-04-27

  债权人的书面解释意味着债权人单方面解释不是担保人还款,这不是绝对的,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不仅同意,所以债权人写书面解释不是担保人还款,有法律效力吗?


  债权人写书面说明不要担保人还款,有法律效力吗?


  债务人声明担保人是否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不承担还款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债务人的声明旨在改变或删除原合同的担保条款,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并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达成协议;


  2、如果债务人声明担保人不必承担恶意还款责任,如债务人、担保人恶意串通,逃避还款责任,或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债务,其单方面声明必须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适用和担保责任方式认定的批复》还规定,担保合同明确规定担保人在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初衷不能推定为一般担保责任的,视为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八条规定的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一般是连带责任担保。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同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偿还贷款。如果你的朋友结婚了,贷款属于婚后共同债务,银行可以向你的朋友、妻子/丈夫偿还贷款,你也有偿还义务。如果不按时还款,也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银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和你的朋友。


  当债务人不能还钱时,担保人要还吗?


  担保人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先还款。因此,担保人面临更大的风险,本文将为您介绍。1、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债务人仍不能通过诉讼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能力的限制。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赔偿损失?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其损失。


  3、如果担保人善意提供物质保护,而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逃避侵吞担保,担保在这种情况下的效力如何?如何保护担保人的权益?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反真实意义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一般来说,担保需要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未签订书面合同,担保仍可能产生担保效力,一般指主合同包含担保条款,或担保人签字等,或其他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5、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如何确定具体的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担保的范围包括主要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未约定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6、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担保人无限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如何确定提供担保的保证期?担保期届满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担保期是担保法中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制度。根据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主要如下:担保期按合同约定约定,未约定的按法律约定6个月,未知担保期为2年,担保期届满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担保期内,债权人不主张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7、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有担保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将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主债务发生转移的,担保责任主要基于信任关系,必须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给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未经担保人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8、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承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不能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反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的。


  担保的初衷是确保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如果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避免风险,也可能会造成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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