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平均分配吗?
发布时间:
2023-05-29

  可以,但如果有赡养能力而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主张不平分或少分。对于具备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如果未能尽到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平分或者少分。对于拆迁的遗产房,如果女儿没有赡养能力,是否可以得到分配呢?

  一、如果拆迁后留下的产业遗产房屋,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她是否可以分得这部分财产?

  1、是可以的,但若有继承人有赡养的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其分得的遗产减少或不分得。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而言,若未尽扶养义务,则继承时应当减少或不得分配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2、依据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平均分配。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尽了被继承人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份额。对于有扶养能力和符合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未尽到扶养义务,则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平均或少分配给他们。如果继承人经协商同意,也可以不按均等原则分配遗产。

  二、财产继承诉讼时效是通过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财产继承的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被认为已放弃继承权。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但这需要审慎权衡和法律依据。

  1、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超过二十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将不允许再提起诉讼。

  2、遗产继承程序启动后,应依法进行继承手续;如果存在遗嘱,应根据遗嘱来进行继承或遗赠手续;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应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遵循以下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本编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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