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暴雨造成的建设工程停工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8-05

  建设工程的施工往往持续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延误工期或停工。此时,将涉及赔偿问题。那么,如何处理暴雨造成的建设工程停工赔偿问题呢?


  由于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建筑工程不时停工,必然给承包商和发包人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处理赔偿,你可能得不到索赔和不应该支付的费用。因此,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有必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赔偿。


  当暴雨导致停工和损坏时,首先要处理一个问题,即承包人是否真的需要停工,这将对以后的赔偿产生严重影响。


  暴雨浸泡可排除,未达到不可抗力水平的,承包人应排除障碍,继续施工。擅自停工的,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如果暴雨浸泡是一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承包止工作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赔偿:


  (1)工程本身的损坏,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坏,由业主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施工单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和停工损失。


  (4)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但实际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期顺延。


  (6)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暴雨是否有必要停工和损失赔偿,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否则自己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承包人需要证明确实有必要停工,否则擅自停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暴雨停工,双方无法协商赔偿,双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建筑律师通过法院诉讼处理赔偿事宜,避免双方来回争吵,浪费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