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发布时间:
2022-09-14

  外国人和中国公民都在中国的,一方要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在国外,国内一方要起诉离婚的,需要向住所地法院起诉。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1.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的,一方要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在国外,国内一方要起诉离婚的,需要向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三)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


  二.如何确定涉外抚养费?


  1.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国居住的人或者下落不明、宣告失踪的人的涉外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中国结婚定居的华侨,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住所或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中国。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外国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涉外抚养费的认定应严格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还应调查取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