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需要两个国家离婚吗?
发布时间:
2023-03-20

  涉外离婚取决于你的婚姻登记机关。在中国,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关于涉外离婚是否需要两个国家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需要两个国家离婚吗?

  1、涉外离婚取决于你的婚姻登记机关。在中国,男女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大陆居民自愿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有效的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明。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二、关于选择涉外协议离婚方式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

  1、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达成协议的,可以选择调解离婚或者登记离婚。考虑到涉外协议离婚,还应考虑各国或地区是否建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有些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香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台湾等一些国家或地区同时采取诉讼离婚和行政登记离婚。即使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允许使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也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通过登记,双方需要亲自到场。对于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台湾的婚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才能办理离婚协议。当事人不在场,委托他人通过协议登记再婚的,只能是双方在国外留学生或者在国外工作,或者夫妻双方都住在国外的华侨(只有当居住机关不接受离婚的情况下),才能委托律师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登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