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影响大,企业该如何控制?
发布时间:
2023-07-07

如今,企业裁员、辞退员工引发的劳动纠纷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很多企业都陷入劳动纠纷的旋涡之中。如果一个企业经常性发生劳动诉讼,除了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环境范围造成的诚信、信誉的质疑之外,该企业还会在仲裁委或法院会被列为重点被申请人,劳动监察部门会加大对公司的监察力度,执行频繁还会被列入企业信息公示备注栏目,对企业长远发展,客户关系稳定,以及将来上市都有很大影响。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该如何减少劳动诉讼呢?有效控制和减少劳动诉讼有各种方法,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法律手段等等,本文仅从法律方面来说明一下。

一、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

司法实践中,很多企业轻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签订合同是对企业不利的行为,因此在用工时迟延甚至不签劳动合同。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和做法,很多劳动纠纷正是缘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劳动者是处于弱势的地位的,一旦产生纠纷而又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很容易让法官认为企业在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来压榨劳动者,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等均是这方面的体现。

虽然劳动法偏于保护劳动者,但是并不代表企业和劳动者法律地位的不平等。劳动法属于私法,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双方可以约定权利和义务,而且很多方面是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自由协商,充分体现自己的利益。事实上,只要劳动合同中书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论员工自动离职还是公司裁员、辞退员工,双方都很少会对对簿公堂。

劳动诉讼影响大,企业该如何控制?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仅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也能成为仲裁委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双方对某些事项有争议,而诉讼的产生是因为这些争议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此时就需要企业制定详细具体的内部规章制度来细化,有效控制和减少劳动纠纷。主要来说,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弥补法律规定模糊的缺陷。

对于某些事项,法律没有明确具体标准,此时内部规章制度可以弥补。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法律没有给出明确规定,对此企业可以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不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如一个或连续几个考核周期达不到岗位工作目标的为不胜任工作;同时也明确劳动者拒绝培训或调岗的处理措施等等。

2、弥补法律没有规定的缺陷。

对于某些具体事项,法律没有规定,此时就需要内部规章制度来弥补。比如法律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是应安排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知识水平,然后再根据培训结果确定其是否能胜任工作。由于各行各业的差异,对于培训标准、程序,法律没有也不可能给出具体的答案,此时若企业内部没有制定相应的培训制度,那么企业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时就极易产生劳动纠纷。若企业制定了完善的培训制度,双方依据该制度得出的结果,那么双方都会比较容易接受,从而有效的减少诉讼。

因此,要想有效的控制和避免劳动纠纷,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特别注重制定流程和法律程序,比如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公示程序等。

三、熟悉并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地位不平衡,劳动法在制定中有一部分是保护劳动者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应当特别留意,这些规定是不能通过双方约定而排除的,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等等。

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一般集中在劳动基准(最低工资、工时、休假等)、健康、安全与工作卫生、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雇、女性及未成年工之特别保护、职业灾害责任、社会保障及反歧视等领域。这些规定是法律对于企业用工最基本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企业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也多因为上面几点原因,如果企业注意并遵守这些规定,发生劳动诉讼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四、普及员工法律知识。

很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不懂法,那么他就不会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纠纷。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在如今的时代,即使员工不懂法,他还不会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来解决吗?事实是实践证明,在内部有着良好的法律文化的企业,产生劳动诉讼的几率比那些没有法律文化的企业要少的多。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对于有着良好法律思维的员工,使得企业更容易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协商而不是仲裁或诉讼解决问题。而对于那些不懂法律的员工,往往会出现“狮子大开口”,“胡搅蛮缠”的现象,使得企业不得不最终在法庭上解决问题。因此,拥有法律思维的员工对于企业减少劳动诉讼也是非常重要的。